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陵县海新养殖专业合作社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尉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尉氏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223执保1031号

宁陵县海新养殖专业合作社(申请人)、徐建军、王岗领(被申请人):

宁陵县海新养殖专业合作社与徐建军、王岗领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000.00元。经本院于2020年9月9日立案执行保全,于次日对徐建军、王岗领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现已执行保全完毕。至此,宁陵县海新养殖专业合作社(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的(2020)豫0223财保58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保全完毕,本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承办人:赵新国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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