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阴市虎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
江阴市天工纺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江阴市天工纺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期内利息60585.83元,并支付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8055027.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785%上浮50%、以2005558.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5%上浮50%计算的逾期利息。

二、江阴市天工纺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律师费损失25560元。

三、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对江阴市天工纺织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对江阴市天工纺织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及本案诉讼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有权对江阴市虎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抵押的机器设备:色牢度仪1台、八篮恒温烘箱2台、圆盘取样机3台、色牢度摩擦仪1台、色牢度试验机1台、织物密度镜2台、电子织物弹力机1台、预缩机1台、均匀轧车4台、压缩机2台、储气罐1个、小轧车1台、灯箱1个、丝光机1台、平幅显色皂洗机1台、不锈钢烘桶4个、烧毛机及冷堆1台、轧车1台、卷装车1台、烘机1台、轧水流机1台、推布机100台、配电柜16个、煮漂联合机1台、叉车柴油机1台、除尘器1台、丝光机1台、其他设备1套、一车间设备基础配套1套、验卷机2台、色谱仪灯箱1个、光电对中装置4套、熨烫升华色牢度仪1台、织物撕裂仪1台、电梯1台、平幅水洗机1台、磨毛机1台、检验机3台、布凳子50个、卷布机1台、一车间配套设备1套、螺杆压缩机1台、A字架21个、显色皂洗机1台、自动定型机(打样烘干机)1台、强力压染树脂机(小轧车)1台、光电整纬1台、标准光源对色箱1台、花毛羽过滤器1台、修理配件1套、空调7台、风机22台、调节阀3个、光源对色箱1台、烘干箱1台、自动织物缩水率机1台、验布机1台、美的空调68台、高效轧车1台、电脑(门卫监视器)1台、烘箱1台、高效节能轧车1台、燃烧器8台、燃烧器电控箱1台、节能高效轧车4台、在线检测控制系统1套、网带堆置箱改造1台、风管平台1套、验布卷布机4台、丝光机改造1台、定型机2台、空压机1台、焙烘机1台、热风烘燥机5台、定型机配套设备1套、蒸饭车1台、碳素磨毛机2台、热熔染色机1台、原皂洗机改造1台、汽蒸水洗机2台、PH值在线监测系统1套、烘燥机改造(2号热熔染色机)1台、全自动电脑整纬机1台、全自动织物缩水率试验机1台、皂洗机改造1台、节能无缝管2套、叉车1台、塑料水塔3台、煮漂机1台、废水处理设备1套、定型机净化器不锈钢管道1套、风机设备1套、料浆泵1台、离心污水泵1台、通风柜1台、管道改造1套、不锈钢自吸泵1台、铝电缆1套、变频器2台、自吸排污泵1台、动力配电柜1台、定型机平台材料1套、电巨2台、水泵2台、鼓风机3台、调节池曝气搅拌4台、板框压滤机2台、布面吸尘装置1套、水质在线分析仪1台、电缆1套、定型烟气静电多级环保处理装置1套、卡斯卡特夹包1个【动产抵押登记书:320220200227XX号】以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登记的债权数额3436.66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1928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46928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已预交),由江阴市天工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市虎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根据上诉请求,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预交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9
发布日期 2020-09-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