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禹州市鹏威机械有限公司 河南昊昌精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尉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尉氏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223执保1061号 禹州市鹏威机械有限公司(申请人)、河南昊昌精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禹州市鹏威机械有限公司与河南昊昌精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80000.00元。经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立案保全,于当日对河南昊昌精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现已执行保全到位780000.00元。至此,禹州市鹏威机械有限公司(申请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0)豫0223民初4010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承办人:孙建国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赵喜亚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