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市支行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市支行本金4975.65元、利息754.21元、逾期违约金287.77元(2020年3月1日之后的利息、逾期违约金按照双方签订的合约继续计算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

申请费17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