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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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高平市中煤钢构有限公司 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平市店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581执566号 申请执行人: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宏峰,任董事长。 被执行人:高平市中煤钢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 被执行人:高平市店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建民,任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河北省邯郸市人,现住高平市。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生,汉族,高平市人,现住高平市,系***之妻。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高平市人,现住高平市。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生,汉族,现住高平市,系***之妻。 申请执行人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平市中煤钢构有限公司、高平市店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20)晋0581民初7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自行和解,现已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