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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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淄博博山天体真空设备有限公司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山支行80×××90账户的查封;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区支行62×××33账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山支行62×××68账户以及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62×××17账户的查封。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