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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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焦作市利康模具制品有限公司 禹州市昆仑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欧耐机械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中宏通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 洛阳高新开发区煜川热能制造厂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豫0391民初29号民事判决; 二、焦作市利康模具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洛阳高新开发区煜川热能制造厂支付120415元; 三、驳回洛阳高新开发区煜川热能制造厂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焦作市利康模具制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诉讼费用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10557元,由洛阳高新开发区煜川热能制造厂负担7117元,焦作市利康模具制品有限公司负担344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23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