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
习水县人民医院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交通事故赔偿款454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预交相应的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09-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