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宁晋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包括互联网银行)存款28000元(期限为1年)或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价值28000元的其他财产(包括机动车、不动产,其中动产期限为2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期限为3年),但以全案保全数额不超过28000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3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0-06-04
发布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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