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淄博易通轻工制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划拨(冻结)被执行人***、淄博易通轻工制品有限公司存款101093.12元(本金94000元,保全费1465元,案件受理费2163元,公告费560元,迟延履行债务利息2039.8元,申请执行费1365.32元),若不足本额,划拨实有数额,不足部分,只准存入,不准支出,直达本额为止。 二、若无银行存款,则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限被执行人五日内履行法律义务,逾期则依法拍卖(变卖)所查封(扣押)的财产,以清偿债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