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视星辉汽车租赁(北京)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视星辉汽车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孙胜杰的银行存款人民币三十九万八千七百零九元五角,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视星辉汽车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孙胜杰应支付违约金的相应银行存款,以人民币三十五万元为基数,自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月利率百分之二的标准计算,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视星辉汽车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孙胜杰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四、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中视星辉汽车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孙胜杰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7-02
发布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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