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帮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内赔偿原告***医疗费86,028.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0元、营养费4,800元、护理费5,280元、残疾赔偿金294,460元、误工费19,8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鉴定费2,400元、交通费300元、衣物损失费300元,合计423,618.80元;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律师费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22元,公告费560元,合计7,78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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