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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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万兴线缆有限公司 亚星线缆集团有限公司 宁晋县晶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北万兴线缆有限公司、亚星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96030元(期限为1年)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解除保全申请人宁晋县晶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