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万兴线缆有限公司
亚星线缆集团有限公司
宁晋县晶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宁晋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北万兴线缆有限公司、亚星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96030元(期限为1年)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解除保全申请人宁晋县晶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4
发布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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