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金银岛(宁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远驰诺信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远驰诺信贸易有限公司、金银岛(宁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民币5000万元、迟延付款违约金(自2018年8月13日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5000万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 二、申请执行人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北京远驰诺信贸易有限公司出质的仓单【详细信息以金银岛(宁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金银岛(宁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记载内容为准】在上述第一项给付的内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远驰诺信贸易有限公司、金银岛(宁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4302元、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公告费390元、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四、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北京远驰诺信贸易有限公司、金银岛(宁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