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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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陕西大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渭南市富平县祥龙墨玉石雕工艺厂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富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富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528执保71号 民事审判二庭: 申请人陕西大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渭南市富平县祥龙墨玉石雕工艺厂诉讼保全一案,2020年8月26日立案并移交执行局实施保全。 依据(2020)陕0528民初2308号民事裁定书,我局依法对渭南市富平县祥龙墨玉石雕工艺厂名下所有的富国用(2011)第xxx号土地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三年。本案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将该结果通知你庭,请你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知或送达案件当事人。 本院(2020)陕0528执保71号案件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