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厦门威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 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12×××98账户的冻结; 二、解除对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12×××52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