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杭州国娣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发起人责任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返还***出资款748175.34元; 二、***支付***利息46923.34元(该款计算至2018年3月27日,之后以未返还出资款为基数,按年利率24%,继续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以上应给付款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86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4570元,合计16430元,由***负担205元,由***负担16225元。 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申请退诉讼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18-09-14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