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厦门威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旗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对第三人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账号81×××45)中的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解除依据本院(2018)津01民初797号民事裁定对第三人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账号81×××45)内保证金查封、冻结。 案件受理费135800元,由被告厦门威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