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烟建集团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市沈能节能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潮水机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烟台潮水机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原告烟台潮水机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需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 |
| 裁判日期 | 2020-04-2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