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青岛赛威鞋业有限公司
解放军海军第971医院
莱阳市浩飞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746095元;

二、被告莱阳市浩飞商贸有限公司与***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35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19元、鉴定费6080元,共计11899元,由原告***负担367元,由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负担115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通过山东法院网上立案诉讼服务系统提交上诉材料,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七份,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18
发布日期 2020-09-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