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州金猫大酒店有限公司 深圳盛世嘉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合生美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市吴江合众科技纤维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509民初10619号民事法律文书主文中关于苏州市吴江合众科技纤维有限公司部分执行终结。 二、苏州市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509民初10619号民事法律文书主文中除关于苏州市吴江合众科技纤维有限公司部分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案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若申请执行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