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方舟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西安方舟包装工业有限公司货款89711.79元及该款从2018年12月18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 本案受理费2120元,减半收取1060元,保全费950元,诉讼费共计2010元,由被告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