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安莹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8)陕01民终11934号民事判决及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17)陕0116民初376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17)陕0116民初376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西安莹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借款300万元;

三、驳回***要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西安莹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1600元,由西安莹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0800元,***负担308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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