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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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陕西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西安邮区中心局 西安正文鑫物流有限公司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京西双鹤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西安中财型材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恒丰酒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1、冻结被申请人陕西远成物流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XXXX支行存款、北京银行XXXX支行存款、长安银行XXXX支行存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XXXX支行存款共计人民币954389元。 2、冻结被申请人陕西远成物流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四川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在西安京西双鹤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陕西恒丰酒业有限公司、西安中财型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西安邮区中心局存放的保证金和应收账款。 以上财产保全措施共计以人民币954389元为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