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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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2019)皖0303民初4257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借款13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3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起按月息1.8%计算至本金清偿时止);

三、***对***借款时设定抵押的坐落于蚌埠市南山路10号区4栋1-5-2﹟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256元,减半收取2628元,由***负担2500元,由***负担12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256元,由***负担5000元,由***负担25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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