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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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偿还***借款本金45000元及利息42957元,共计87957元; 二、驳回***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上述指定的履行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负担1999元,***负担15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