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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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洛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新3224执714号 申请人:艾则孜·库尔班,男。****年*月**日出生,维吾尔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艾则孜·库尔班与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新3224民特70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时间2020年9月8日,申请执行标的19000元,执行费185元,经本院执行,该案已执行到位19185元。(2020)新3224民特70号民事裁定书中所确定已到期给付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已结。 特此通知。 洛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