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鑫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河南鑫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2020)津0104执保173号对被告河南鑫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名下中国银行账号3705××××0126的冻结措施。

本裁定书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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