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21725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496元,共计23221元。

案件受理费344元,本院已减半收取172元,由被告***负担。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28
发布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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