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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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21725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496元,共计23221元。 案件受理费344元,本院已减半收取172元,由被告***负担。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