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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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省惠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惠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的银行存款800000元或查封被申请人其它相应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45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