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新瑞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新瑞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签定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及相关技术协议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 二、被告江苏新瑞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货款1866400元,并支付违约金60000元。 案件受理费22138元,由被告江苏新瑞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鉴定费125800元,由被告江苏新瑞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