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豪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陕01民初12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陕01民初12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西安豪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MCM控股公司第G623685号、第1927130号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四、西安豪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赔偿MCM控股公司3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五、驳回MCM控股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MCM控股公司负担3655元,由***负担6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850元,由***负担550元,由MCM控股公司负担4000元,西安豪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