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的计算机及其它设施设备上复制、安装及使用的HyperWorks系列计算机软件及该等计算机软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上署名的版权人信息、软件名称及版本、产品注册号(或安装序列号)、安装数量、安装时间以及卸载、删除时间等)进行证据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