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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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914403005586591039(企业名称已被认定为不适宜)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智勇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深沪阀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为(2019)苏05执38号一案被执行人,对本院(2017)苏05民初117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深圳市纽威阀门有限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在499000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追加***为(2019)苏05执38号一案被执行人,对本院(2017)苏05民初117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深圳市纽威阀门有限公司应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人、被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