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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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赤峰市北创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县陶顺生建材经营部 菏泽市北方创业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京蓝园林景观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赤峰市北创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