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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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保全宁波奥特凯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保全标的为420000元。

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30日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逾期将承担失权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07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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