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华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302民初476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江苏华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宝平,经理。

原告***、***与被告江苏华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8日立案。2019年12月13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7822.00元,减半收取计3911.00元,由***、***负担。

审判员袁涛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代理书记员岳金霞

裁判日期 2019-12-13
发布日期 2019-12-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