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
武汉弘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鄂0105民初5476号

原告:武汉弘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杨家湖88号。

法定代表人:程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纠丽英,湖北蕙风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清水桥社区十长路广建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厚荣,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观峰,广水市城郊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一般授权代理。

被告:武汉市豆香聚西苑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汇通大道2-2号。

法定代表人:鄢维斌。

原告武汉弘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武汉市豆香聚西苑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6日立案。2019年11月15日,原告武汉弘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武汉弘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4,244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武汉弘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何俊杰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郑芳洁

书记员杨威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20-01-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