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丽景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决议纠纷
法院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2018)皖1822民初3669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2017年8月26日《安徽南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章程更正》不成立。

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合计160元,由被上诉人安徽南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7-31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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