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赛敏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武汉鼎顺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中利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筑设备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鼎顺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131891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11-06
发布日期 2020-01-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