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永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叙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因为鄂S×××××号车在2020年1月6日交通事故应得理赔款35000元,未经本院准许,被申请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不得向任何人支付前述理赔款,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申请人***在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永支行的账户(账号:62×××88)的银行存款35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370元,由申请人***预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6-03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