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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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告***所有的座落于葫芦岛市(不动产权证号201904169、建筑面积114.61平方米)楼房一户,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间不得出售、抵押、赠与及设定其他权利。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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