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矿区支行
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矿区支行04×××53银行账户存款18万元、***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10×××16银行账户存款4万元继续冻结;

二、继续查封担保人杜冬梅位于榆次区(房产证号为晋中市房权证字第××号)。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07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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