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池州市天工预拌商品砂浆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池州市天工预拌商品砂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715元、保全费5,000元,由池州市天工预拌商品砂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费15715元。(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池州秋江支行;户名: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12×××66)。如在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4-16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