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告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20074.34元(以822719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按日万分之一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4元,减半收取197元,由原告***负担31元,由被告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6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12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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