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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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191民初953号 原告:济南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韩林,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立洁,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天姿,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济南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1日立案。原告济南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济南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严士焱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书记员张明 |
裁判日期 | 2019-03-13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