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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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19)苏0402民初277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海弘钛网络科技合伙企业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443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49300元,由上海弘钛网络科技合伙企业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4300元(高能财富公司、***已预交),由上海弘钛网络科技合伙企业负担。上海弘钛网络科技合伙企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应负担的二审案件受理费迳付高能财富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25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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