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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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古冶区林西繁兴花苑三期131楼3单元102号房屋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41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