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唐山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市正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2018)冀0224民初192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唐山市正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6800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