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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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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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大连启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玲珑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伊普润滑油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计52万元。 本裁定冻结银行账户有效期限为冻结之日起一年。当事人应在冻结有效期限届满之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冻申请,否则冻结将自动解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