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市伊普润滑油有限公司
江苏玲珑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启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南京恒屹荣贸易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大连启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玲珑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伊普润滑油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计52万元。

本裁定冻结银行账户有效期限为冻结之日起一年。当事人应在冻结有效期限届满之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冻申请,否则冻结将自动解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0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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